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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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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7 1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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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日前,有媒体报道,消费者通过网购渠道购买樱桃,付款后卖家未发货还被卖家“拉黑”,钱货两空,记者调查发现,骗子“克隆”官方账号卖樱桃。

烟台大樱桃,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以其多样的品种、丰富的口感、上佳的品质深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随着时令季节的到来,烟台大樱桃即将大批量上市。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正宗的烟台大樱桃,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采购,注意查看樱桃是否新鲜,购物后应索取发票、购物小票等凭证。通过网络销售渠道购买樱桃,鉴于网购存在虚拟性、不可预见性、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应选择平台管理规范、信誉度高、有交易中间担保的网购平台,选择平台官方认证的商家,不要与陌生商家进行直接转账交易。要多家对比选择,不要被明显的低价误导,防范网购中高价低质、低价劣质的陷阱。快递员送货时,不要忙着收货签字,要先核对发货单,查验来货真实性,再看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若有破损,应拒绝签收,要求退货;若无破损,须当场打开包装,查验是否货真价实。同时,消费者要保存好电子账单或网上交易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收集好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及时与卖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卖家所在的网络购物平台投诉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同时,公安部门也正告那些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消费欺诈不法分子,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借烟台大樱桃之名进行消费欺诈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烟台大樱桃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也损害了广大烟台大樱桃种植农户的利益,更损害了烟台的对外形象,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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