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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程)为进一步理顺食盐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连日来,区编办紧密结合区情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促进全区食盐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完善保障机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研究学习省、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充分领会各项重点工作要求和改革路径,吃透改革精神。充分认识食盐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期间稳定,确保改革各项工作按上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成立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稳步推进食盐监管体制改革;组织、人社、经信、市场监管、财政、法制、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调整盐业职责。按照政企分开原则,依法承接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将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等相关职能交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等相关职能交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明确工作机构。建立精干高效的食盐监管和执法机构,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明确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规划科具体承担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等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企业注册局食品药品标准化许可科分别承担全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职能,为确保市场稳定和食盐安全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加强综合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围绕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拳出击,形成监管合力和高压态势,坚决守住食盐质量安全底线,有效遏制食盐生产、购销、使用等环节的假冒伪劣等问题。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分析和预警食盐价格波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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